四川广元赵鹏17人涉黑案

发布时间:2021-03-10 承办律师:

【案件详情】

检察院指控赵鹏17人涉黑案,涉及16起犯罪,被害人10余人,造成1人轻伤,4人轻微伤。

【案件研判】

赵鹏认为自己不构成黑社会,杜克律师仔细研究了案卷证据,制定了无罪辩护的方案,提出只有1人轻伤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且该伤情存疑(被害人就医病历自述走路不慎摔倒),提出了管辖回避、非法证据排除、侦查监督、当庭出示与笔录不一致的同步录音录像,详细阐述了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四个特征

【案件结果】

一审判决未采纳律师意见,判决赵鹏等17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