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东1.6亿元股权纠纷案

发布时间:2021-03-10 承办律师:

【案件详情】

李某东因欠他人债务,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东公司名下土地,执行期间债权人与李某东、第三人签订了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协议约定定金5000万于协议后三日内支付至协议约定的指定账户,因李某东报案,协议未履行,债权人继续申请执行土地,土地被拍卖数亿元。后李某东突然接到第三人起诉的传票,第三人称在签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就支付了5000万定金,并提供了所谓的转账凭证,要求李某东赔偿5000万元。

【案件研判】

杜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,详细研究了案情,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取证,将有利证据呈现法庭。

【案件结果】

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判决李某东胜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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