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冯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

发布时间:2021-03-11 承办律师:

【案件详情】

2017年3月以来,张某某、于某、张某乙等人创立某某某消费金融平台,以“购买玉石产品获得高额返利”为噱头,设计“直推奖”、“对碰奖”“领导奖”等动态收益,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,以下线发展会员数量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的传销模式,在全国发展传销人员,经鉴定,该传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66级共计二十余万人,涉案资金5亿多元。

当事人冯某某系北京退休职工,因朋友推荐加入该组织,被指控发展下线会员一千余人,位列层级十七层。


【案件研判】

本案案发在河南,当事人被河南警方带走一个月后,家属才得知被羁押到河南某看守所,接受家属委托后崔磊律师第一时间前往会见,并递交取保候审、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律师意见。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律师积极配合检察官计算犯罪所得,同时指出在冯某某“上线”未到案且重要“下线”不认识她的前提下,不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。

【案件结果】

本案律师介入时冯某某已经被批准逮捕,错过了取保候审的黄金期。但律师通过不懈努力,检察官最终在“证据不足”的前提下主动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,量刑建议为缓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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