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件详情】
北京联华永泰公司为新华多媒体的渠道推广公司,联华永泰委托博鸿迅驰公司进行手机订阅推广服务。后新华多媒体更换负责人,不予对联华永泰结算,联华永泰不与博鸿迅驰进行结算,拖欠款项金10余万。
【案件研判】
本案属于电信服务合同纠纷,其难度在于结算数据由上游掌握,下游只有相应推广数据没有实际的成交结算金额。同时上游企业为新华网,难以通过调令调取相应结算数据。接受委托后,经过往期结算数据对账及结算了进行了大量推算。最终说服了法官按照此数据酌定判令联华永泰公司支付相应款项。
【案件结果】
成功为博鸿迅驰赢得20余万经济损失,并通过执行中追加股东、冻结公司现有财产等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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